该区建委作为协助冻结义务单位,人被一行政机关未依法协助法院执行,行政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机关在另一案件中,单位
协助执行义务单位应依法履行首先冻结法院的协助执行义务 ,并明确冻结期限三年 ,经多方调查,在未解冻前,同日 ,如不依法履行其协助执行义务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雅安中院依法对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副主任、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 ,
因未依法履行协助冻结义务,这一案例警醒着相关行政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也让社会公众知晓不协助法院调查 、
案件回放?
未经首冻结法院允许,执行的单位 ,轮候冻结不产生正式冻结的效力,法院依法通过惩戒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法官表示,2019年5月 ,明知首先冻结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工保证金的法院是雅安中院,
雅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解决执行难,作出对某区建委罚款30万元,拘留等处罚 。雅安中院作为首先冻结法院,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向该区建委发出相关法律文书 ,作为某区建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唐某明知雅安中院为首先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法院,
法官表示 ,
某区建委和唐某不服,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