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 ,雨城院执
最后,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2009年执行积案 。始终无果 。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在一周内返还该国有土地,进行面对面调解 。由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支付陈某2.8万元后,雨城区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向陈某给付补偿款3万元 ,申请人和执行法官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
今年8月 ,雨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四川某公司的恢复执行申请书后 ,雨城区法院执行局虽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
进入执行阶段后,但因双方主张差距过大 ,